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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展专项行动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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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将全面清理摸排流浪、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建立更加完善的救助保护制度;将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积极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失学、辍学问题发生。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说,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失学、辍学,是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流浪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且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要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出处 《山西教育(管理版)》 2013年第1期57-57,共1页 Shan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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