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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性别平等 促进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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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作为中国大陆第一部性别平等立法,对全国有示范意义。为推动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的建立,深圳市妇女发展研究会、深圳大学法学院和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联合主办"深圳性别平等机构建设研讨会",为深圳贯彻实施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提供借鉴。
作者 谢振文 宁理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3年第1期54-55,60,共3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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