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建立在全球基础上的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社会中扮演日趋重要的角色。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虽一直是各国公司法规制重点,并颇有成就,但跨国公司却因其管辖权的冲突、"集团决策"对成员公司法律地位的冲击、"富集"效应和跨国性带来的社会责任等特殊性而给其有效治理带来难题。为此,对跨国公司的治理需要走出企业—国家的二元结构模式而引入市民社会(压力集团)、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多元力量,形成多主体、多层次的全球治理模式,完善跨国公司的治理,以抵制跨国公司发展的负效应。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32-136,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