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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百万元欠条的另类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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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耿殿宇在担任河南省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他人贿赂171万元。2012年8月2日,许昌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耿的上诉,维持—审判决,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
作者 孔力
出处 《检察风云》 2013年第4期28-2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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