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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人员延缴养老保险费时医保权益应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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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本地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与其终止了劳动合同。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法定的15年,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进行延缴。但非户籍地规定,非本地户籍的人员须有劳动关系才能参加本地医疗保险,从而产生非户籍地人员医疗保险之保障权利如何实现的问题。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3年第2期62-63,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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