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义务 ,使得原来意义上的会计监督已经消失 ,而《会计法》使用的“会计监督”另有含义。新《会计法》使用了“经济业务事项”一词 ,既不是会计学的“经济业务”概念 ,也不是经济学的“经济事项”概念 ,需要研究确定其内涵和外延。新《会计法》提出“会计资料真实性”概念 ,有别于会计学的“如实反映”或“反映真实”概念 ,需要对其做出正式解释。本文的结论是 :要重新定义“会计监督”概念 ,并对“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做出正式解释。
出处
《会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5期16-21,共6页
Accoun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