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积极稳妥推进反垄断执法办案工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被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奉为“经济宪法”和“企业自由大宪章”的《反垄断法》白2008年8月1日起在我国实施以来,承担其实施职能的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广泛进行社会宣传,使反垄断的理念在公众中逐步建立,竭力为该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反垄断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办案能力,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为建立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出了不懈努力。
作者 周萍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3年第4期36-3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