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保护环境的最终的,也是最具有强制力的救济手段。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该草案已明确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立法。但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具体该如何构建,尚需进一步研究。本文认为,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必须明确其价值。价值是制度确立的前提和基础。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包括公正、效益、秩序等。这些价值指导着环境公益诉讼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构成,例如,原告主体资格的确定、程序设置以及诉讼费用制度的构成等等。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159-163,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环境公益诉讼立法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