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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确大疾病种限额付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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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海省发改委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青海省21类重特大疾病住院医药费用单病种限额付费标准》,明确血友病等17类病种以测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住院医药费用单病种限额付费标准为基数,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收费标准下浮比例分别确定了在其他二、三级医院的付费标准。
出处 《党的生活(青海)》 2013年第2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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