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单位负责人如何防范违反《会计法》行为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新《会计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财会工作中的责任,明确指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财会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意味着如果本单位会计工作不能依法有序开展,单位财务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反映出来的会计信息虚假,则单位负责人要承担法律责任。《会计法》
出处 《财会通讯(上)》 2000年第7期16-17,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

  • 1周莉.单位负责人如何防范责任风险[J].财会通讯,2000,(6):18-19.
  • 2周莉.单位负责人如何防范责任风险[J]财会通讯,2000(06).

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