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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纤等四类企业可进口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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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环保部发布《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化纤等4类企业可以申请进口废塑料进行加工利用。这4类企业包括:一是以PET为原料的化纤类生产企业;二是塑料制品类生产企业(包括使用废塑料为原料的其它制品类企业);三是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再生PET片生产企业除外);四是同一加工场地设备年生产能力不小于3万t的再生PET片生产企业(仅限于申请进口PET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出处 《工程塑料应用》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04-104,共1页 Engineering Plastics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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