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民间借贷高速增长、农村民间借贷的积极功能和消极功能要求完善农民民间借贷权保障机制。当前农民民间借贷权保障机制存在着法制保障机制模糊、禁止非法借贷机制运转不灵、风险防范机制薄弱、纠纷解决机制单一等问题。因此,必须完善法制保障、禁止非法借贷、风险防范、纠纷解决等机制,确保农民民间借贷权的依法、正确、安全与和谐行使。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82-84,共3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保障农民权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8ASH009)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一般项目"广西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11BFX017)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