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土地储备的法律文件,迄今为止只有部委发布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于2007年2月27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1月19日发布的《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以及财政部于2008年8月19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财会[2008]10号)。一些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发布了数量众多的文件,与部委发布的上述规范性文件之间有差异,导致在储备土地登记以及储备土地登记证书的使用方面出现不一致。对此,有必要归纳分析规范之。
出处
《上海房地》
2013年第2期55-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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