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节能协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ENERGY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缩写是SHECA。第二条本会是由使用能源、生产及转换能源、生产节能产品和节能服务等企业单位,能源管理、科研、设计、教育、信息等事业单位及有志于节能工作的专家自愿组成全市性的节能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团结和动员组织广大会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合理用能、科学用能、节约用能。为节能减排和提高全社会的能效水平,促进节能服务事业发展,提高会员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上海市。
出处
《上海节能》
2013年第1期13-17,共5页
Shanghai Energy Sa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