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在职中小学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本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师周期内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24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我省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机构都很重视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有一部分教研员除了完成日常体育教研工作外,还承担教师的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笔者就是其中的一位。2011年底,笔者接到本单位培训处的一个任务,要求制定一份初中体育教师(90学时)的培训项目方案,在2012年2月要完成40人为期15天的培训,培训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等事项都由笔者承担。笔者曾以参训者的身份参加过各级各类的培训,发现有些培训效果差强人意,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培训内容不能满足参训者的学习需求、培训形式陈旧、组织管理不到位、参训者参训动机不明确、授课教师水平不高等,造成培训走过场,既浪费国家的财力、物力,又浪费参训者的时间、精力。因此,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对培训是否有效应予以重视、探究,要把“让每一位参训教师都学有所获”作为培训宗旨。笔者在策划、组织、实施“象山县初中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提高90学时培训”时,边实践、边探究、边反思,下面对提高体育教师专业发展有效性的几个方面加以分析,以期与同行们探讨。
出处
《体育教学》
2013年第1期21-23,共3页
Teaching of Phys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