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作学习是我国新课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理念,它强调学生在相互合作中进行知识的学习与探索,学会与他人交流、分享。但遗憾的是,往往由于体育教师对课改的内涵没有准确的把握,在体育教学中往往也会出现“不合不作”、“合而不作”、“作而不合”等不符合新课程标准关于合作理念的课。什么样的课才是符合新课程标准“合而后作”的课,怎样才能更好的避免合作学习中的误区,这也是困扰着广大一线体育教师的问题。下面笔者就结合案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出处
《体育教学》
2013年第1期45-46,共2页
Teaching of Phys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