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11月22日~24日,河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河南省民政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河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河南省是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较早的省份。早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河南省的实施办法,在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中,已推行了财务公开,一些工作基础好的地方还提出了推行村务'十公开'(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义务工和积累工摊派等)。1995年,河南省的汝南、新野两县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乔石同志对新野两县实行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工作作了批示:'强基固本、村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