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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部门联动规范交通肇事机动车停车、拖车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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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7月31日,眉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市交警某大队指定的交通肇事乍停车场为肇事车主提供服务时存在乱收费行为。”市价检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以此个案举报为契机,深入规范我市交通肇事机动车停车、拖车服务收费行为。8月7日,价检市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在交警支队会议室召开“规范交通肇事机动车停车、拖车服务收费行为,
作者 刘红兵
出处 《四川物价》 2012年第11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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