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生态城市建设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如制定生态城市建设战略目标,做好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建立生态城市建设的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等。但公众的参与也十分重要,必须重视公众参与的作用,提供公众参与的途径和制度保证。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关系。政府主导是政府的职责;公众参与既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表现,也是公民对自身利益的关切。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12年第6期21-24,共4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基金
广东省韶关市2010年社科规划课题"环境问题与民法的生态化"(SGSK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