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行政规定的可诉性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排除了行政规定的可诉性,而《行政复议法》则有限制地解禁了行政规定的可复性。为使两者统一,也为了能更加有利地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应明确行政规定的“可诉性”,同时修改有关法律。
作者 张萍
出处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00年第3期31-33,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Ningbo Municipal Committe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共引文献6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