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所指网络购物市场卖方企业是直接从事网络销售的企业,主要包括传统意义的B2C和团购企业,其区别于第三方交易平台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部分企业就开始涉足自营式B2C业务,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经过十几年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全球一体化生产和组织方式的重要工具。我国通过自营电子商务网站销售产品的卖方企业有了质的变化,无论是企业数量、销售规模、经营品种、社会影响力都有了显著的提升。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3年第1期75-77,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