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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价值观念上的根本创新——“三个有利于”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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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义利价值观 ,从根本上突破了姓“社”姓“资”的唯一价值标准论。“左”的僵化思想的突出问题是姓“社”姓“资”的首要价值标准在作祟 ,实质上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的集中表现。邓小平南方谈话从四个方面驳斥了这种姓“社”姓“资”首要价值标准论的僵化观念 ,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价值标准论——“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要正确理解“三个有利于”的实质、特色和意义。对“三个有利于”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的理解 ,要注意防止“左”和右的两种思想偏向。
作者 王东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哲学系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0年第2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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