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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民政协界别问题的初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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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政协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以界别为组成单位的,在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中,政协委员也是唯一以界别身份活动的政治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界别”是政协的最大特点。因而人民政协中的界别设置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政协组织的包容性、合法性,也是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开展得好的关键。本文从纯粹的理论角度谈点粗浅的看法,不足之处恳请批评。
作者 侯欣一
出处 《同舟共进》 2013年第3期2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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