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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大常委会“三招”并举——让审议意见“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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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提出审议意见.并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如何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的质量?如何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舒城县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从三个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作者 丁长峰
出处 《江淮法治》 2013年第3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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