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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不应当彻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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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反对土地财政,有两个相当不同的理由,第一个理由是,地方政府低价向农民征地,高价到市场卖地,赚取巨额土地差价,侵害了农民利益,拉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应该提高给失地农民的补偿,政府不应当赚取本该归农民的土地利益。第二个理由是,地方政府经营土地,既是执法者,又是商人,地方政府就容易短期利益最大化,从而推高房价。
出处 《国土资源》 2013年第2期7-7,共1页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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