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7月,国务院批准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2008—2020年)》中指出,把城镇体系建设作为沿海经济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载体,完善沿海城镇体系,以大连市为龙头,以盘营都市区为主体,以锦葫都市区、丹东都市区为两翼,以重点城镇组群、城镇为支点,以综合交通体系为骨架,形成与辽宁三大经济板块相交融,与京津和东北腹地相呼应,与东北亚城镇走廊相契合,与辽中城镇群相衔接,高度一体化的沿海城镇带。
出处
《国土资源》
2013年第2期50-51,共2页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