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传统考核方式单一、僵化,过于注重终结性考核,不能适应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形成性考核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过程以及效果进行动态监督与及时反馈,是一种更为科学合理的考评方式。构建形成性考核评价体系,可以对理论与实践各环节进行全面考查,促进学生提升管理能力与法律素质,最终实现取消形式上经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目标。
出处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13年第3期46-47,共2页
HEILONGJIANG EDUCATION: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应用型本科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实践"(HGJXHB211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