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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可判刊3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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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1月22日发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针对使用暴力恶意欠薪的行为作出规定: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属于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此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为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处 《党的生活(云南)》 2013年第2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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