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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提示:切忌外借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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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年44岁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分别于2008年11月和12月向三明市两个银行分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各一张。领卡后的一段时间里,董桌将两张信用卡闲置起来。有一天,经朋友介绍,为了赚透支5万元的1%好处费,黄某就将卡借给一个自称是“任某”(身份无法核实)的陌生人使用。刚开始,“任某”会按时还款,可是到了2010年年初,“任纂”就失踪了,黄某的平静生活就此被打破。
作者 庆森 雯燕
出处 《派出所工作》 2013年第2期74-74,共1页 Police Station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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