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妇女地位的提高,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例也不断上升,由1979年的21.8%上升到2006年的45.4%。2006年,我国女性就业人数已达3.4亿人,比2000年增加了2400万人。但据估计,大约有2亿工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其中大约有7600万的育龄妇女可能会暴露于职业危害因素中。这说明,越来越多的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可能会遭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保护女职工免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威胁,我国先后制定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女职工及其后代的健康。
出处
《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50-152,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dustrial Hygiene and Occupational Dise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