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存在一种流行的看法:律师天然就是政治家,因此律师参与政治是一种天职。本文把这种看法视为一种未经严肃学术考证的"大胆假设",并试图在理论和经验两个层面上对此进行"小心求证"。在理论层面,本文认为法律人从政合理性随着如下三个政治目标的层次上升而趋式微:低层次的谋取政治权力、中间层次的维护政局稳定和高层次的建设公民福祉。同时,利用1980-2010年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3个国家的领导人背景数据,本文在经验上初步证实:在民主国家中,法律人的确因其谋取政治权力的技术优势而易于成为国家领导人,并且在同等条件下更能维护政局稳定;但是,目前还没有确切证据表明当政法律人在建设公民福祉上——推动经济发展和腐败治理——做得更好或者更坏。对于转型中国来说,此类经验研究有助于针对律师/法律人从政讨论的理性回归。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14-132,共19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基金
上海市"曙光学者"
"东方学者"计划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