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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发行与管理基本概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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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债余额管理规定,在每年向全国人大作预算报告时,报告当年年度预算赤字和年末国债余额限额,全国人大予以审批.一般情况下年度预算赤字即为当年年度新增国债限额;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预算赤字或发行特别国债.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相应追加年末国债余额限额;当年末国债余额不得突破年末国债余额限额:
机构地区 财政部国库司
出处 《债券》 2013年第1期80-82,共3页 CHINA B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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