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9岁男孩起诉下岗父亲索要旦百万元抚养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4年11月,南昌人刘成刚满1岁时,他的母亲刘芬与父亲张国进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生育的男孩刘成由女方刘芬抚养,不需男方张国进承担任何费用。父母离婚后,刘成一直按协议随母亲刘芬生活,父亲张国进来承担孩子任何抚养费。
作者 王健根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3年第7期45-45,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