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口供,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证据之一存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非法获取的口供作为合法证据存在于古代的法律之中,至今影响着我国的司法审判,也导致了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非法获取口供的问题亟待解决。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借鉴了联合国和国外关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相关规定,在严禁刑讯逼供的基础上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刑诉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有积极意义。在实践中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同时对零口供案件的认定增加了难度。人民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中,对证据的审查、证据链的证明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面对此案件,笔者认为有必要作一分析研究。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18-122,共5页
Social Scien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