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信部:启动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批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推荐的节能服务公司须满足近三年来,工业领域“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成功实施3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单个项目年平均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等条件,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将经本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申报资料按照隶属关系提交到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出处 《甘肃能源》 2011年第3期25-25,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