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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约在先 七年后讨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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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讨要退休金案件。刘女士与李先生在2005年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李先生55岁领取退休金时,每月给刘女士一半退休金。但是李先生一直未按约定给付刘女士退休金,刘女士起诉至顺义区法院要求李先生给付其退休金的一半。被告李先生认可离婚协议的真实性,但他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原告是农业户口,当时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他以为原告将来没有退休金.所以才同意给付原告一半的退休金,可后来得知原告满55岁也每月可领取500元固定钱款。故他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出处 《法庭内外》 2013年第2期62-62,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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