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城市集中供热已不再局限于严寒和寒冷地区。随着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环境保护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很多位于夏热冬冷地区的城市纷纷规划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以满足工业和民用用热的需要。目前,城市供热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是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1995年3月14日《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字第126号文)中附件二《城市供热规划内容深度》(下文简称《深度〉)的要求执行的。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编制夏热冬冷地区供热规划的经验和体会,就《深度》的以下条文提出一些细化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增加《深度》的普适性和供热规划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