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在组织力的丧失,是大陆农村建设与改造的最大阻碍,实现农民组织化,就是要让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台湾农会给我们的启示是,建立一个治理结构合理、经济与社会功能互补、组织体系完善的农民自治组织,是实现农民组织化、提高农村内在组织力的有效途径。日前,在大陆农村有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民委员会四种组织形式,个别地区出现了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主要目标的农会组织。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25-26,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