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整合船舶融资租赁法律文件势在必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定海事法院受案范围时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划归海事法院管辖.但在此后十余年的海事司法实践中.与船舶融资租赁相关的纠纷并不多她。近两年.天津海事法院先后受理了与船舶融资租赁相关的多起案件。每起案件都体现出以船舶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突出特点.也在审理中发现了一些争议和难点。
作者 郭建君
机构地区 天津海事法院
出处 《船舶经济贸易》 2013年第2期48-50,共3页 Ship Economy & Trad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