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营改增后试点企业税负是否减轻,人们的研究结论不尽相同。《财会月刊}2012年第4期刊登了冷琳的《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会计处理及税负变化》,该文认为营改增后,营业税纳税企业变成了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只需承担增值税,税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减轻,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减税效果非常明显。《财会月刊》2012年第25期刊登了檀贺礼的《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税负变化的再分析》,该文认为这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虽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原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但实际上纳税人的税负却增加了不少。而本文认为,营改增后,企业税负(本文讨论的税负均为绝对数)增减与否不是一成不变的,与诸多影响因素有关,并以实例分析了营改增对仑、岣兑负的影响。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14-11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