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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废品成本的财税处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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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废品按废损程度和在经济上是否具有修复价值,分为可修复废品和不可修复废品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余料的残料。不可修复废品是指由于生产原因而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产品。由于这些产品技术上已不存在修复的可能性,或者技术上虽然可以修复,但所需支付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不合算的,因而只能被废弃,或作为残料出售。可修复废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格品而返工修理后才能作为合格品出售的产品,往往是技术上可修复的,并且所需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合算的,因而,又可称其为返工品。残料是指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余料,与主产品或联产品相比,只有很低的经济价值的产品。
作者 吴彩英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18-118,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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