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快小城镇发展的目标及原则 到201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42%至45%。小城镇作为城市体系的基础层次和农村经济增长中心,应该得到优先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小城镇发展纳入城市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小城镇建设成为规模适度、规划科学、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其中少数具备条件的小城镇要发展成为带动能力更强的小城市,以小城镇发展的高水平。
出处
《小城镇建设》
2000年第9期56-57,共2页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