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10月1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及《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的实施,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对刑事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也分别出台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下称“省高法实施细则”)与《量刑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省检实施细则”).为河北省检、法系统刑事办案人员开展量刑规范性化探索提供了具体依据。但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个别法官以“量刑指导意见”为盾牌,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3期54-57,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