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套取、侵占土地补偿款、涉农惠农资金的,是定贪污还是职务侵占?立法不明确,造成司法认定困难。根据对某市5年审结的132件农村干部贪污和职务侵占案件的实证分析,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村干部骗取、套取、侵占土地补偿款、涉农惠农资金的案件,有些定贪污罪,有些定职务侵占罪;在检察机关指控农村干部贪污的110件案件中,辩护人、被告人辩称是职务侵占的87件,占检察机关指控贪污案件的79.1%,在定性上法院则认定为贪污罪,但在量刑上则适用职务侵占罪的法定量刑幅度;通过分析归纳梳理认定农村干部骗取、套取、侵吞涉农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的身份认定规律,提出以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公款为原则综合判断,并按照犯罪数额、退还情况、款项用途等情节综合确定刑期,明确免刑、缓刑适用条件。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94-102,共9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