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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学前教育资助贫困幼儿每生每年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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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河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500元~1000元,资助比例原则上为5%~10%。具体资助实施范围、比例和标准由各设区市及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资金总量在省定标准内确定。
出处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13年第1期I0007-I0007,共1页 Education for Chinese After-school(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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