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在“实施建议”中指出: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途径。阅读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的对话过程。在阅读指导方面,明确提出“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提倡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但防止逐字逐句的过细分析和远离文本的过度发挥。”提出:“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的语文知识,但不能脱离语文运用的实际去进行‘系统’的讲授和操练,更不应求学生死记硬背概念、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