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呈现高发态势,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政府公信力,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地方政府要根据中央“无位一体”的建设总布局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要求,突破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困境,从其特点、产生原因方面寻求解决对策。
一、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所谓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指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本文的环境群体性事件专指在建企业项目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H2012年四川“什邡事件”、浙江“启东事件”、宁波“镇海事件”;2008年上海“磁悬浮事件”;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72-74,共3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