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型期的中国乡村呈现出各种规制方式并立丛生的局面。经济能力的巨大差异改变了传统家庭中长辈与晚辈的关系,父权的式微与姻亲关系的崛起成为当代家庭纠纷的一大特征。面对日益频繁的民间借贷,作为乡村灰色势力的混混用非正常的灰色方式不经意地承担起常规性的追债职能。而失去了乡村内在秩序的结构性支持,调解这一重要的纠纷解决手段也因结构化能力的不足而日趋乏术。这表明,现代法制还未能及时下沉到乡村的深处。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211-217,共7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12JHQ016)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