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行戏曲文本的教学,首先要清楚戏曲这种艺术样式的特点。戏曲是一门表演艺术,戏曲文本是表演的底本,因此戏曲文本不能仅仅是一个文学性的读本,而应该是能体现音乐性、表演性的“曲本”,而这也正是戏曲文本区别于其他文学体裁的特点所在。当前语文课堂上的一个误区就是把戏曲文本教学等同于小说等其他叙事性文学体裁教学,着重于作品叙事性因素的分析。
出处
《语文建设》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44-46,共3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戏曲艺术普及理想的教育实践转化研究"(项目批准号:09JAZH04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