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4月,《通则》2010修订版在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第90次会议上获得一致通过。与《通则》2004相比,《通则》2010增加了四部分内容,分别是恢复原状、非法合同、合同条件、多方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这次修订,《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内容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其适用无疑将是国际商事法律朝着统一化方向所迈出的一大步。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153-156,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